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建筑材料方向)
一、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Inorganic Nonmetallic Materials Engineering,080203
二、学科门类:工学
三、授予学位类别:工学学士
四、学制:四年
五、专业特色与专业方向:
1.专业特色:本专业具有鲜明土木工程特色,注重建筑材料应用技术,在学科上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土木工程两个一级学科,植根土木沃土,成就土木工程材料的性能、生产、应用与研发特色。
2.专业方向:本专业分水泥混凝土制品和新型建材两个方向,服务面向首都土木工程行业,学生掌握工程建造、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必备知识,在大土木背景下,发挥建筑材料的专业技能和优势。
六、培养目标
1.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原理、土木工程材料结构与性能知识、熟悉土木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与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获得材料工程师基本训练,就业与土木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工程应用、施工管理、质量检测等领域,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2.毕业生具备从事建筑材料生产与经营管理、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材料基础教学和初步的科研、新材料开发、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监督等工作能力。
3.在建筑材料生产与经营管理企业、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管理机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建设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监理公司、教学和科研单位等干得好、留得住。
七、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人民幸福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
2.初步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基本国情,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3.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艰苦奋斗、实干创新的精神和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自律谦让、团结合作的品质。有较好的文化、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有一定的美学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5.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能胜任未来工作的健全体魄。
八、培养规格
1.掌握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基础理论和无机非金属材料结构与性能的关系。
2.掌握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工业生产工艺过程和工程应用的专业知识。
3.具有本专业所必须的制图、机、电、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技能。
4.具备在土木工程领域工作的基本能力,掌握土木工程专业必备的基本知识。
5.具备建筑材料质量测试、建材应用技术、生产管理的初步能力。
6.具有正确选用建筑材料、研究、开发新材料的初步能力。
7.基本掌握英语,具有听、说、写的基础,能比较顺利的阅读本专业的英文材料。
九、主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十、主干课程
1.通识教育与基础教育类(7门)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无机化学。
2.学科基础、专业基础与专业技术类(12门)
物理化学、材料科学基础、建筑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基础、混凝土学、胶凝材料学、材料工程基础、新型建筑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与生产设备、土木工程施工、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十一、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要实验环节:物理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材料科学基础实验、电工与电子技术、混凝土学实验、土力学实验、混凝土结构检测与加固实验、特种混凝土实验、建筑材料测试技术。
2.主要实践环节:专业认识实习、金工实习、专业技能训练、生产与管理实习、AutoCAD大作业、混凝土结构课程设计、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施工技术与组织课程设计、工程概预算大作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十二、课外安排与要求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的课外能力素质学分,引导学生自觉参加社会实践及各类社团活动、科技活动。学生去的课外能力素质学分的主要途径参见《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能力素质学分管理规定》。
1.完成公益劳动(20学时,1学分)、社会工作(20学时,1学分)、社会实践(60学时,3学分);
2.完成人文社科类必修课外学时( 136 学时);
3.完成计算机类必修课外学时( 80 学时)。
十三、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要求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98学分,其中:
课内理论教学1960学时,折合124学分;
课内实验及上机200学时,折合实践教学12.5学分;
单独设置实践教学环节49.5 学分;
校级选修课最低修读12学分,具体参见《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业修读管理规定》。
十四、教学进程表(见附表)
十五、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表)
十六、实践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表)
十七、课程结构设置
1.培养计划(总学分:198学分)
(1)“理论教学”类(含校级选修课,学分:136,百分比:68.7 %);
(2)“实践教学”类(学分:62.0,百分比:31.3%);
2.“理论教学”类
(1)“通识教育”类(学分:40,百分比:29.3%);
(2)“基础教育”类(学分:35,百分比:25.6%);
(3)“学科基础”类(学分:29.5,百分比:21.6%);
(4)“专业基础”类(学分:19.0,百分比:13.9%);
(5)“专业技术”类(学分:13.0,百分比:9.5%);
3.“实践教学”类
(1)“通识教育教学环节”类(学分:12.5,百分比:25%);
(2)“实践教学环节”类(学分:37,百分比:75%);
4.必修/限选/选修课程比例
(1)必修课(学分:128.0,百分比:84.5%);
(2)限选课(学分:7.5,百分比:5%);
(3)选修课(学分:16,百分比:10.6%);
十八、编制说明
1.《全国高等学校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本科教育培养方案》;
2.《全国高等学校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教育评估标准》;
3.《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
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5.《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十五”及未来十年学科建设规划》。